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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至6月30日 淄博延续实施 “两税”减免政策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1-18 09:02:2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月16日讯(记者 王莉莉)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我省有关规定,2020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市场主体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免税力度,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年中,出台了《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将免征“两税”政策延续至2020年年底。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比较严峻,小微企业承受风险能力较弱,为更好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两税”政策再次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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