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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明年实现全覆盖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09-17 08:55: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9月16日讯(记者 伊巍 通讯员 王晓春 王伟) 9月16日,淄博高新区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会上宣读了《淄博高新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推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分类投放是整个分类体系最难,也是最关键的环节,‘难’在习惯改变,‘关键’在这是整个分类体系的基础,是破解垃圾分类难题的重中之重。”9月16日,淄博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聚宝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表示,在现阶段,淄博高新区已经准备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小礼包,并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醒目位置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宣传横幅,还在生活垃圾分类及高新区城市管理等相关微信公众号推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漫。但是要在投放点安排垃圾分类指导员,现场指导、引导和劝导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提高垃圾分类投放质量。通过举办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和表彰大会,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大家养成分类投放的习惯,逐步实现精准投放。

  根据《淄博高新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淄博高新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1处生活垃圾分类体验中心,四宝山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淄博高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基本满足要求。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创建垃圾分类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村居)常态化。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将继续推进建立分类投放体系,明确各类垃圾细分目录、投放地点、投放时间、投放频次并予以公示,按照300户/名的标准配备垃圾分类辅导员,现场指导居民(村民)正确投放,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逐步将专业垃圾和其他可回收物纳入高新区管委会授权的特许经营公司统一回收管理。

  提倡对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张贴分类标志后继续使用,各单位公共区域至少设置一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等三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教室、办公室等其他区域应设置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集中供餐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食堂区域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就餐独立区间设置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未完成改造的村至少建设1处垃圾分类宣传点,原则上按每50户配备一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组设置5个收集容器,其中1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4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村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含完成旧村改造的村居)在公共区域,原则上每100户配备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每组设置5个收集容器。道路、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区域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设置果皮箱,每个点位应设置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果皮箱。

  按照生活垃圾“政府主导、资质管理、市场运作、专业运输、无害化处理”的原则,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委托特许经营公司负责,生活垃圾实行统管统运管理、直收直运方式处理。有害垃圾要纳入危险废弃物处理系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将厨余垃圾送至指定的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专项扶持政策等激励措施,积极引导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全社会参与度。

  打造示范片区,在四宝山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垃圾收集设备使用、收集点布点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工作;探索垃圾分类工作方法,核算运行成本,积累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基础。公共机构分别是工委办公楼和管委会办公楼(火炬大厦)、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四宝山街道办公区;城市小区分别是中润华侨城、奥林新城、活力城、金都花园、金域馨园;

  村(居)分别是甘家社区、王南社区、赵庄村、南营社区、北营社区、朱庄村。

  《方案》要求,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建成1处区级生活垃圾分类体验中心;改造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作为有害、可回收垃圾暂存点、分拣点。淄博高新区公共机构和四宝山街道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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