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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以为高考期间不查酒驾 5分钟内俩“酒司机”落网

来源:大众报业·鲁中网

2020-07-08 19:28:00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7月8日讯(记者张琦通讯员周芙蓉)7月7日至10日,是2020年高考时间。有的驾驶员以为高考期间交警要为考生保驾护航,不会再查酒驾,于是侥幸酒后开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个正着。近日,周村交警在五分钟的时间内,就查到了两名“酒司机”。

为进一步维护高考期间道路交通秩序,7月7日晚上,周村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忙碌完高考第一天的安保工作后,在周演路铁路桥附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期间,前后相差5分钟的时间,就有两名“酒司机”落网。

晚上835许,周村交警大队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存在酒驾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驾驶员杨某体内酒精含量是37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杨某交代,自去年患脑梗以来,这是第一次喝酒,就喝了一瓶啤酒,没想到就被查个正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就在民警正在处理杨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时,840左右,民警发现一名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走走停停,感觉有点蹊跷,于是上前将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控制。控制驾驶人的同时,民警闻到驾驶人郭某身上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郭某体内酒精含量是28毫克/100毫升,也是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郭某交代,晚上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啤酒,以为这几天高考,民警不会再查酒驾就骑车上路了。接下来在对郭某信息做进一步核查时,民警发现这是郭某第二次被查酒驾,郭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同时,民警还发现郭某所持驾驶证是C1证,也不具备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郭某将面临罚款14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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