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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通报5起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6-24 14:54:00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24日讯(记者 孙丰鸣)今日,记者从淄博市纪委监委获悉,市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荆恭温利用职权向企业索要财物问题。荆恭温担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在为两家公司办理对上申报项目和重点实验室事项过程中,以借为名索要财物,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荆恭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2020年1月,荆恭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淄川区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翟配海干预和插手中介机构服务活动问题。2017年12月,区住建局违规指定两家检测公司作为辖区内建筑材料质量定点检测机构,干扰正常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翟配海作为当时主持区住建局全面工作的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翟配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周村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副庭长马鲁文滥用职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问题。马鲁文在承办某银行申请执行有关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为给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虚构部分查封、扣押设备灭失的事实,导致本应用于偿还债务的部分资产未得到执行,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马鲁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2020年2月,马鲁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安环站环保网格员曲田野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问题。曲田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环保网格员的身份,多次到其负责检查的企业推销酒水,侵害企业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曲田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桓台县唐山镇于堤村村委会原主任于杰对相关企业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问题。2014年以来,于杰利用担任村主任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多次采用阻拦施工、口头威胁等手段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5月,于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村委会主任职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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