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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四项措施”保恶劣天气道路安全畅通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9-27 21:46:00


鲁中网·海报新闻9月27日讯(记者张琦通讯员白继农罗苓秋)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淄博市将连续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为确保重污染天气下全市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淄博市公安局行动迅速,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全警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平安。

市公安局启动《淄博市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市公安局领导及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各区县,对企业未安装密闭装置车辆上路执法站执勤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交通管理部门积极落实安全提示、限行措施,强化重点车辆通行管理,加大重点路段交通管控,主动配合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全市车辆通行证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预警提示,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进出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停止为重型载货汽车以及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撒漏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办理禁区通行证,压缩超标车辆行驶区域,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到路面上,以湖罗路、淄河大道、原山大道、张博路、张南路、昌国路等国省道为重点,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严查严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扬尘物质车辆冒黑烟、超标排放、遗洒飘散载运物及闯禁区等交通违法。截至目前,淄博公安各级交管部门共查处重型柴油车交通违法288起,其中超载18起、遗洒飘散载运物25起、超标排放车辆14起。

依托路面132块交通诱导屏滚动发布重污染天气提示信息2.1万条次,利用流动宣传车以及各公安交警服务窗口LED屏,开展提示信息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自行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污染排放。

淄博公安提示广大市民,重污染天气来袭,请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驾车出行时,请实时关注路口信息,开启防雾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控制车速与跟车距离,注意观察,谨慎驾驶,驻车要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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